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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函〔2017〕12号

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为推动单位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报送、使用及报告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3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存在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一、全面部署。各市(区)、省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迅速部署本地区及省级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二、按期完成。各市区财政部门应当于201742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将本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省级各部门应当于2017415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建立内控报告监督检查机制。各市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抽取一定比例主管部门内部控制的报告,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工作通知》请在陕西会计网下载,网址http://snkj.sf.gov.cn/kjw

联系人:马龙

联系电话:029-68936404

邮箱:LHYSXKJC@163.com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财政厅

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