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通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30日。
二、报考条件
申请在我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或我省的破格评审条件。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9年;后取本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3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后取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3年。
(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后取中专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7年;对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会计人员中专毕业或后取中专学历的不适用此规定。
破格报名条件: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以上所称“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两层含义:一是指1992年11月实行全国统考后经考试合格所取得的相关中级技术资格;二是指1992年11月及以前所聘任的中级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底。专业工作年限按实际从事财会工作的时间计算;在职期间脱产学习时间或中途从事其他工作的时间都应在专业工作年限中作相应扣除。
三、报名程序
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无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不予通过的系统会提示原因。未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提示及要求填写报名注册信息,并携带报名注册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杨凌会计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四、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2~31日(正常工作时间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需现场审核的考生,按考试网报要求及时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杨凌会计管理办公室负责省本级考生报名信息变更和审核确认,地点: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239室,咨询电话:87036959。
六、报名费收取标准
高级资格考试每人100元,实行网上交费。
七、现场携带资料
1、《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原件(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位),高中以下学历不要求提供;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所在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请参考网上申请时系统给予的应携带资料的提示信息。
八、其他说明
1、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需在照片及证明材料远程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必须重新登录系统,及时完成网上交费,交费成功报名结束;
2、现场审核通过后,将不再出具报名回执表。报名点在《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上盖章交由考生带回;
3、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4、如需报销凭据,持《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交费单据》在交费之日起一个月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领取;
5、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报名点不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内的订购教材链接,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订书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