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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17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6年5月举行。现就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5月14~18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无纸化考试)

5月14日至18日

(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考试报名

1.考试报名条件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陕西省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按属地原则进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省直和中央驻陕单位的考试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记级次,选择同级报名点报名。

2.考试报名程序

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网址:http:// snkj.sf.gov.cn),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不予通过的系统自动提示原因;持有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提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五、报名费

报名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

六、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持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为2015年11月23~30日(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4:00~17:30。须现场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七、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陕西省会计服务大厅负责省本级考生报名信息变更和审核确认,地点:西安市南四府街49号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7624441,87624437),各市(区)考生报名地点详见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的通知。

八、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15年10月30日前,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5年11月30日前,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30日。

3.2016年5月14日前,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4.2016年5月14日前,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初级考生于2016年5月3日~13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好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按时参加考试。

5.2016年5月14日前,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购置、租赁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准备工作,并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6. 2016年6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7. 2016年6月30日前,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上报2016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各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考生报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认真负责,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6年度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