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2号)、《杨凌示范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杨营商办〔2019〕5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实现杨凌示范区政务领域良好信用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杨凌示范区财政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服务态度承诺: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对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高效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拖”等现象。
二、快捷办事承诺:严格程序,依法依据,规范行为,做到“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做到一不拖、二不卡,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信访服务承诺:对来访群众接待热情、服务周到、文明耐心,办事高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良现象,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在规定天数内、办理完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
四、廉洁自律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示范区党工委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全局风清气正。
签 发 人:李林
签发日期:201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