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陕财办教[2018]163号)精神,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央部门部分重点项目)、旅游发展基金列入扶贫资金总台账中央层面资金清单,并实施动态监控、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我区涉及到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的是中央补助地方旅游发展基金旅游厕所补助项目。
现将我区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17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资金70万元(陕财办教[2018]62)、下达我区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0万元(陕财办教[2018]122),专项用于厕所建设项目建设补助,我们按照项目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将补助资金下达至示范区旅发委,资金下达文号分别为杨管财发[2018]382号、杨管财发[2018]383号,并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支出进度。后期我们将继续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监控及绩效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