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3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监[2018]31号)文件精神,我局选择治理环境污染、节能环保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业、代理记账机构以及部分国企进行会计监督重点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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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监督检查单位(5家)
1、杨凌示范区水务局
2、杨凌示范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3、陕西华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4、杨凌顺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5、杨凌福通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及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实施检查。
检查重点为: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资金挪用、会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情况。其中,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还要关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其执业质量、设立条件等情况。检查以各单位2017年度会计资料为主,必要时延伸检查以前年度。
三、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提供全面的财务资料以及必要的办公条件,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2、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和检查纪律,并接受被查单位监督。
3、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网站予以公开。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436室,邮编:712100会计监督检查联系人:金苏侠,电话:029-87036956。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