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财政局、农发办,各项目实施单位:
为了全面提升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管理水平,结合示范区“追赶超越”工作安排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84号令)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寻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差距,完善薄弱环节,强化管理制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我们决定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升年活动,现将活动情况具体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第84号部令为核心,加快构建“精简统一、分级管理、放管结合、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省财政厅出台修订农业综合开发有关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实施细则等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基础上,狠抓关键环节,加强资金和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加强项目评审、检查和验收工作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不断完善农业综合开发监管机制,构建责任明确、程序规范、标准明细、运行有序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依据规划,切实做好项目立项评审
2016年以来,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结合杨凌的实际情况,确定了蔬菜、瓜果、种子产业为(2016-2018年)项目扶持的优势产业,我们要严格围绕产业做好规划,围绕规划选定项目,切实做强做大我区农业优势主导产业。选项和立项是农发项目成功的关键,为此我们严把项目立项评审关,在立项上主要把握“五项原则”。“五项原则”一是政策原则,即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上和示范区制订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扶持方向;二是规划原则,即项目必须符合示范区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比较优势原则,即项目必须具有比较优势,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突出杨凌产业特色;四是市场前景原则,即项目产品必须有前景,这样项目才可能达到立项目的,产生效益。五是专家独立评审原则,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科教优势资源建立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家库,组织相关管理专家及技术人员进行独立评审。对征集的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实行三级评审,即现场、技术、综合分别评审得分。专家组深入现场实地考察后审阅项目单位的申报资料,提出立项意见。
(二)抓好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是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开发成效和检查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年度竣工项目验收工作,从2017年起,国家农发办将验收权进行了下放,市级和县级农发机构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保证资金安全使用的责任更重更大。为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竣工项目验收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农发办关于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国农办【2017】1号})文件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实。一是成立验收机构。示范区农发办将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的不同,从项目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1-2名专家担任组长,其他成员由项目主管、财务主管等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项目主管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竣工项目验收工作力度。二是强化审计工作。示范区农发办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部分会计事务所从第三方的角度,全面系统地对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每个项目出具了审计报告,作为我们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三是严格验收程序。验收组严格按照“听、看、查、访、议、评”六个步骤,即:听取项目单位工作汇报、看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查会计账簿等档案资料、走访项目区农民群众、集中审议检查情况、客观评价验收对象,对验收的项目的项目计划批复和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
(三)完善内部工作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办法
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下发了《杨凌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内部工作程序》,其中包含《杨凌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报账程序》、《杨凌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程序》和《杨凌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运转程序》等系列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时限,从根本上规范了项目的申报和报账管理,完善了两个关键环的全程管理体系,为农发项目下一步的规范化和精细化运行提供政策依据。今后我们将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4号部令的贯彻为契机,在省财政厅出台修订有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管理及项目竣工验收等具体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积极完善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相关配套政策,全力推进项目制度建设,从根本和系统上规范项目的运行。
三、工作机制
(一)规范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发挥农民群众在项目实施中的监督作用,是保障工程质量高低的有效手段。因此,我们全区农发机构在今后的项目选项、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入库、项目施工过程、项目验收等几个重点环节坚持阳光操作,向社会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监督。所有的农发项目必须完善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度,设置项目公示牌、建立项目永久性工程标志和标牌,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制度。土地治理项目必须严格依法招投标制、实行专业监理制,落实农民监督员制,构建社会、农民、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多层次立体监督体系,为提高项目绩效奠定基石。产业化发展项目必须做到项目申报征集公开制、项目立项公示制、竣工项目设立公示牌制,接受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监督,从根本上杜绝项目不规范运作,确保阳光运行。
(二)实行“先建后补”,创新管理方式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意见》,实行“先建后补”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创新,对于优化资金和项目管理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具有重要意义。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实行“先建后补”的扶持政策,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报账程序。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提出报账申请,提交报账申请单、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等报账资料,示范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竣工决算报告、项目审计报告、验收报告等,认真审核报账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财政补助资金。
(三)加大检查力度,规范项目运行
要充分利用这次活动形成的氛围,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检查力度,探索建立项目和资金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坚持完善中期检查制度,竣工项目验收制度,建立健全专项检查制度,推行依法行政,将阶段性检查验收与临时性检查结合起来,使检查监督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创新监督检查形式,实行内部检查监督与外部检查监督相结合,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对专项检查、资金审计、竣工验收等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及时整改,决不姑息。要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做到绩效与计划相衔接,充分体现考评在项目实施中的激励作用。在现有的工程监理、招投标、县级报账、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项目管理的绩效考评,促进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四)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能力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行为,集项目和资金管理于一体,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业务,由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形势有了长足的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加之近年来,国家和省上出台了许多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的政策,所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是我们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我们决定从今日起在全区农发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对农发的政策方针及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力争全面掌握理解。通过学习和讨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项目管理,从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加深政策理解把握和依法行政能力,为示范区追赶超越贡献农发力量。
四 其它要求
(一) 提高认识,宣传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强农业”的有效手段,深受广大群众的拥护。为了使这一项民心政策长久发挥作用,我们要将这次全区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升年活动放在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认识,精心组织,全面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在全区范围掀起一场历史未有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政策宣传和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认识,真正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认真总结,巩固成果
这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升管理年活动是对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全面检验和核实,也为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管理水平创造了契机。我们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全面部署,扎实开展,用实际行动进行落实。活动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总结,统一思想和认识,反思问题,认真分析活动中存在的原因,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全面进行项目的自查和回头望活动,巩固和扩大活动效果,有力提升我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