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承担示范区各项财政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示范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示范区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等制度,并监督管理。
(四)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行政、政法、教育体育、科学、文化等支出。
(五)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建议;参与拟订示范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七)协同税务部门,根据示范区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区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八)协助开行陕西省分行开展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定期向分行提供项目和贷款客户的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现金流及变动情况、债务状况和债务偿还能力、其他银行资信及违约情况等重要信息;跟踪检查贷款条件落实情况,协助了解贷款资金使用和资本金到位、贷款用途、项目进展和完成工程量、项目监理、保险状况以及担保等有关情况;协助协调项目贷款本息回收,参与并协调有关不良项目的回收与风险化解。实地监管有关贷款项目,并提供分析报告。
(九)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负责全区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考试,检查、贯彻落实总会计师制度;负责后续教育培训、及从业资格证书年检;开展《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及《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负责财政学会和会计学会工作;健全完善会计管理制体系,探索会计诚信信用等级评价;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的监督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评价、监督,提高其使用效益,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十四)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保持增速抓收入,优化结构降矛盾,多措并举筹资金,全面发展促经济”的总体思路,围绕示范区中心工作,继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力抓好收支管理和资金筹措,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全力组织收入,确保财政保持稳定增速。加强形势研判,强化收入征管,充分挖掘潜力,确保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为示范区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社会全面进步提供财力保障。
(二)强化支出管理,积极化解收支矛盾。继续扩大预算管理范围,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科学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和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大现代农业、民生、产业发展、城市功能性基础设施投入,有保、有控、有压,化解收支矛盾,保障经济增长。
(三)抓好资金融通和争取,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机关和各金融机构的联系,抓好资金融通和专项资金争取。认真包装项目,加快农发行贷款投放和二期企业债券发行,积极协调开发型金融、担保、企业发展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四)继续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完善监督网络,延长监督链条,丰富监督手段,扩大监督范围,全面推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落实追踪问效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杜绝跑冒滴漏和铺张浪费,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示范区财政局总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20人;实有在职人员24人,行政人员7人,事业编制17人。下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开发行金融合作办公室三个局属单位。
三、相关说明
2015年,示范区财政收入预算为580.7万元,支出预算为5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万元。专项资金272.5万元,均为上级补助资金,包括重大活动及专项业务72.5万元,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