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企业、合作社及各经营主体:
根据中省有关通知精神,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区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经营主体,按照2017年杨凌示范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并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材料(一式3份)报送示范区财政局农发办(政务大厦239室)。
联 系 人: 刘炳欣 87036832
附件1:杨凌示范区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备案汇总表。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