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龙头企业、合作社及各经营主体:
根据中省有关通知精神,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已开始申报。请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及各经营主体,按照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示范区财政局农发办(政务大厦239室)。
联 系 人: 刘炳欣 87036832
附件1: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备案项目汇总表。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