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6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见附件)已公布,请各申报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于2015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示范区农业局和财政局。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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