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结合中省关于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省对预算编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深化预算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编制全口径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强化预算约束,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厉行节约,全面开展预算公开,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强化预算绩效,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增强预算绩效意识,注重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2015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一是编制全口径预算。明确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衔接,加大对各类预算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加强支出项目审核,避免资金安排交叉重复。
(二)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打造透明预算。一是继续做好预算公开工作。今年本级预算公开工作全面展开,财政局年初公开了2013年财政总决算、2014年财政预算,本级“三公”经费的预决算,各预算单位也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预算,各单位要加快“三公”经费决算的公开工作。二是细化预算公开内容。部门预算要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局批复各单位的部门预算报表要全部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同时,要公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情况等说明性内容,切实增强可读性,不断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
(三)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政策要求,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紧密结合。一是“三公”经费预算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将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批复。二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控制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出国(境)、会议、差旅、节庆、论坛、购置等支出。三是加强公务支出预算审核,确保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切实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四)夯实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严控人员支出增长。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大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管控力度,强化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审核,完善预算基础信息数据库,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础。人员经费及按人计算的各类经费,在编制预算时一律参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进行编制。预算执行中,严格按标准拨付人员经费。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约束。 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切实减少预算追加事项,避免形成新的存量资金。
(六)强化预算支出绩效,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意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财政局从2013年开始进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随着该项工作的深入推进,省厅要求扩大试点范围, 2015年原则上所有专项资金都要实施绩效评价,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二是推进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从2015年起,开展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从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三个方面对所有部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切实落实部门加强预算管理的责任。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结合机制,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并逐步向社会全面公开。
三、编报口径与方法
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局制定的统一表格及有关规定,编制反映本部门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部门预算主要包括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部门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包括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各单位应做到充分、合理预计,力求准确,并按收入类别及具体收入项目逐项编制收入预算。要将单位所有收入均纳入计划予以反映,包括单位的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根据单位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以及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能和性质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编制。
1、2015年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继续执行2014年标准,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人均2.4万元,局属事业单位人均0.5万元,财政部门只核定预算总额,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细化到支出明细科目。部门预算一旦定下来科目之间原则上不能调整,如需调整,需报给财政部门,审批后才能予以调整。
2、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公务员50%津贴、第13月工资、取暖费、降温费、工会会费、社保配套和公积金配套共计9部分,各单位以2014年11月数字为准填报2015年人员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按照“零增长”原则编制。各单位要根据2014年实际执行数填写2015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 2015年初预算不得超过2014年全年执行数;为全面反映各单位“三公”经费,要求今年将各类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金来源新增“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单位要根据2014年专项资金收入情况明确资金来源,并对数字的真实性负责,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三)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是各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另行安排的专项资金。各单位以前年度有的专项资金,今年继续编制,新增项目要有依据。
四、编报时间和步骤
2015年部门预算继续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编报,编制工作采用“e财部门预算”软件编制。具体分阶段安排如下:
(一)12月15日前,各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算数据“一上”工作,纸质和电子数据、预算编报说明和绩效评价目标一并上报财政局各业务科室。
(二)12月21日前,财政局根据人员支出核定情况、公用经费定额调整情况以及单位项目支出审核情况下达“一下”控制数,各部门单位根据 “一下”控制数及部门预算项目建议,修改调整“二上”数据。
(三)12月28日前,各部门单位上报预算“二上”数据。财政局于12月底前完成对部门预算“二上”数据的审核工作。
(四)12月底前,财政局结合部门预算“二上”数据的审核情况,编制示范区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形成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并按规定向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报告审议。
(五)财政局根据审议通过的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草案,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示范区各部门预算(“二下”)。
(六)各部门要按照杨管财发[2014]256号文件规定,在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15日内,将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报表通过政府网站全部公开,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支出预算明细表、“三公”经费预算表等。为了便于公众理解,还要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各单位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并负责对公众质询予以答复。
五、编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2015年是落实新预算法、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起步之年,新修订的《预算法》对预算编制和单位支出责任做出了严格规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新《预算法》,并结合要求,健全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要夯实编制力量,确定专人负责部门预算编制,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二)认真填报,提高质量。各单位要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认真编制部门收支预算,实事求是地提供单位基础信息资料。预算编制的说明要内容详实、文字简练,表述清楚到位,确保预算各项数据的准确、可靠、真实、完整,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三)从严编制,合理安排。2015年,各单位要按照中省要求,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确保重点支出需求。要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进一步做全、做细、做实预算。2015年部门预算确定后,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度执行中财政原则不再追加预算,科目之间原则上不再调整。
(四)加强沟通,按时完成。2015年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继续统一使用财政部配发的“e财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部门预算)”软件,各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及时解决问题,保证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规定时间报送各项预算资料,确保按时完成部门预算编制任务。
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模板)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模板)
一、部门概况
主要包括部门职责、单位性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2015年工作任务、经费管理方式、人员、资产、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等内容。
二、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一是按照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具体来源,说明各项收入的口径与数额,并将相关数据与上年作以对比,分析增减原因。二是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或经济分类科目)说明各项支出口径,将相关数据与上年作以对比,分析增减原因。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按照一级部门(或二级预算单位)和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作以对比,分析增减原因。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主要分析说明增减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