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效果,方便广大干部群众举报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纪行为,经研究,现将我区“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
示范区财政局 029-87036956
示范区纪工委 029-87032680
以上电话及邮箱由专人接听和管理,专人受理各类举报,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杨凌示范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
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