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7月15日,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
局党组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坚决按照党工委巡察领导小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接到《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示范区财政局党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后,组织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和办公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负责财政局巡察整改协调工作,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整改方案,逐条整改。
(二)雷厉风行,及时安排部署。9月4日反馈大会后,局党组立即在全局大会上进行了强调安排,9月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思路,9月13日召开专题会研究通过了整改方案,并向党工委巡察办书面报告整改方案有关情况。
(三)深查细照,制定整改方案。9月14日向全局印发了《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党工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的14个问题,制定了38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内容、牵头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等要求,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四)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强化对各业务和下属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召开三次党组会进行整改事项研究,通报整改进度。各分管领导也召开专题会进行布置,在立足当前抓整改的基础上,着眼长远定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局机关建设,推进财政改革发展。
二、扎实推进,不折不扣落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
1. 针对“四个意识”不强等问题,局党组一是制定财政局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意见,党员同志制定个人“学做改”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示范区有关重要文件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密切结合,要求党员学深学透,对“两学一做”等教育中查找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二是按照要求对2016年、2017年中央1号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制定了农业农村相关政策的学习计划,将其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印发了《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关于财政支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杨管财发[2017]787号)。
2.针对党组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局党组一是修订完善了财政局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的任务、研究事项、研究内容和参会人员,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制定印发了示范区财政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工作措施》,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研究部署党建相关工作和“三重一大”事项。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三是制定了党组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制度。
3. 落实上级决定不坚决等问题,局党组坚决执行中省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定,及时组织召开全局职工干部大会,通报示范区纪工委对农发办项目管理违纪案件有关处分的决定,要求同志们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驻区企业做到“情与清”。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4.民主生活会政治性不强等问题,局党组一是印发了财政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制度》,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了程序,要求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之间必须进行谈心谈话、调研走访及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在会议上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动真碰硬、揭短亮丑,真正触及思想,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同时就农发办以前年度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召开了财政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分别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示范区纪工委、组织部和巡察办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肯定了会议成果。二是农发办修订完善了农发项目管理制度,并根据检察建议书安排专人对企业违规的90万元财政资金进行了清收,三家涉案单位如数全额退回了财政资金。
5.“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局党组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且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和局里实际情况,设立了局机关和会计中心两个党小组,明确了党小组职责和人员,并积极开展工作。二是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建立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规范,细化民主评议范围、内容、时限、程序等,明确优秀比例,积极运用好民主评议结果。三是加强支部向党组报告制度,要求支部每季度向党组汇报工作1次。四是坚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今年我们分别就民主评议、脱贫攻坚和党代表选举等事项召开了党员组织生活会。
6. 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局党组一是立即安排支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学习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年初转发的省委组织部党员发展工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对两名积极分子进行了培养、发展。在收到机关党委预审通知单后,9月30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其入党介绍人介绍了各自情况,本人也谈了入党思想,同时征求了大家意见,并在符合法定参会人数的党员大会上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后,上报机关党委待批准。二是将没有保密要求的党内学习扩大到非党同志,积极邀请其参加党员同志的有关学习活动,先后参观了“砥砺奋进的五年”成就展、示范区成立二十年成就展,并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这本书发到了全局所有同志人手一本,进行学习。同时积极培养合同制、临聘人员,对其中优秀的同志加强教育引导。
7.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等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支部进行党员关系再排查,做到不漏掉一名党员。目前借调工作人员张瑜清、段锐源党关系已全部转入财政局支部;就张建业、南春茂两名同志党关系事宜给其个人发了通知,并向机关党委进行了报告。其中张建业同志由于再剩一个月就退休,且目前正在住院治疗,经协商沟通,建议其退休后党关系再由杨陵区农业局直接转入离退休支部;外聘退休工作人员南春茂同志已经申请辞职,其党关系在他退休后已转回老家兴平市,辞职后他将回老家,故党关系不用再转入财政局支部。我局自从巡察工作反馈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党员管理和教育,做到了局内全覆盖。
8.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局党组一是专门给下属科室单位下发了通知,要求班子成员在10月30日前听取分管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汇报,汇报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遵守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制定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做到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局党组及党组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党建工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工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每次开会前首先制定会议方案,明晰议定事项,由两名同志同时记录,规范会议记录,除了领取党工委组织部的制式会议记录本外,局里也做到了分本记录,确保了会议成效。二是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完善和实施财政内控制度,执行示范区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力度,草拟了示范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并在今年部门预算布置中要求部门填写事前评审、事后绩效目标等相应表格,待省厅相应制度出台后,我们将结合十九大精神完善示范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同时加大财政会计质量信息检查力度,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实施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农综项目管理,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及时制定下发了《杨凌示范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程序》,对农发项目申报、项目报账、文件转运三方面进行制度管理,从根本上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另外积极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升年活动,狠抓项目管理工作,对3年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回头望活动,查找问题,严格整改,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今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管理规范。四是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管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纪律等工作。局党组书记和成员分别对办公室、预算、国库、农发、会计中心等业务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加强对重点岗位同志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培训,使廉政谈话常态化。
9. 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局党组一是修订和完善了财政局考勤制度,明确了休假和请销假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统计并按月将考勤结果在局宣传栏张榜公布,与内部考核、评先评优密切结合,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主要依据。二是要求2名休产假没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请假手续完善,并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同时,局党组要求办公室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和财政局考勤管理制度,对于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休假手续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天数,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对于超过五天的假期一律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审签,并送人社局备案。三是严格执行AB岗管理有关制度,要求AB岗不能同时休假。AB岗设置根据单位人员分工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管领导管理的便利和岗位相近的原则对AB岗适时进行调整,加强对AB岗业务的互相培训,切实落实AB岗制度,保证工作的延续。
10. 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局党组向示范区人社部门递交了申请解决缺编人员的函,请求对缺编的2名行政人员、4名事业人员尽快补充到位。同时制定了临聘人员选聘制度,从聘用范围和条件、聘用程序、工资制度及待遇、人员管理、关系解除等方面加强了对临聘人员的管理。局内借调人员参照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含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方面
1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在全局半年工作会上进行了党风廉政工作安排,并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局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行检查讲评,做到层层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成员在管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分管业务也常常“扯袖子、咬耳朵”,并进行了检查,做到对下级单位的提醒和警示教育。局属单位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照目标任务书做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二是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名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并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事项及时上报局党组会进行研究,局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规范主体责任台账填写,严格按照示范区发放的台账要求填写党风廉政开展工作。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从政教育,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印发廉政宣传册,定期通报有关案件,做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12. 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一是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关键岗位风险管理,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等监督手段进行过程监督。二是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申请人员,目前分工调整已向预算、国库岗位倾斜,局机关已对部分风险岗位进行了调整,待人员编制到位后,将对局内所有有风险点的岗位临聘人员进行调整。
13.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积极研究,就违规借款、拨付专项资金不及时和未按规定拨款等问题列出了清单,要求借款要及时追回,专项资金要按规定及时拨付。一是财政局根据财政借出资金清理有关办法,依法依规、按照资金性质分别由局负责财政企业、农业、教科文、农业综合开发的分管领导和有关业务负责同志负责清理借款,目前已经发放了催款通知。二是严格执行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沉淀资金清理,对于满两年的资金坚决予以回收,同时定期清理存量资金,严格执行中省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加快实施,切实提高项目资金支出率,减少结转结余。三是加强结算管理,坚持每季度与杨陵区财政对账并算账一次,充分预计年底各种转移支付补助(由于年底算账,有些转移支付补助无法预计),力争达到当年平衡。四是加强结算管理,坚持每季度与杨陵区财政对账并算账一次,充分预计各种转移支付,目前示范区对杨陵区调度已经达到1.25亿元,扣除2016年欠款0.7亿元和当年欠款0.56亿元,加上年底各种转移支付,预计全年可以达到平衡。四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严格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来拨付财政报账资金。
14. 执行八项规定不严的问题,局党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标准,一是严格执行中省及示范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标准和审批流程。二是严格执行中、省和示范区有关加班方面的规定,出台了发放实施细则。三是严格按照(杨管财发﹝2014﹞173号)和(杨管财发﹝2012﹞40号)《杨凌示范区财政局文章发表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示范区管委会及财政局以前年度信息发表文件精神执行信息费发放。
三、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坚持立行立改,能改的立即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坚持不懈,加倍努力。
一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时刻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楚清醒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情况。以党组带头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转整改不放松,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坚持紧盯不放,按照时间阶段有序推进;对需要长期落实和长效解决的问题,常抓不懈,跟踪抓好长效举措落地生根。同时,将后续整改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财政改革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过程,以整改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新成果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三是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和持久战。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在政治上看齐,对党忠诚更加坚定;在政策上看齐,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在担当上看齐,履职尽责更加到位;在自律上看齐,自我要求更加严格。
四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支持财政纪检同志履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利运行体制机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预防和惩治腐败,切实加大对财务管理、资产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执纪力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持续用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纪工委、审计局核实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做到有腐必惩。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是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坚持长效抓好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制度规定的知悉度和执行力,完善多层监督机制,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形成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职责权限。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执纪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切实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各项工作,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共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党组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