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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示范区各有关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

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2020年8月修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向社会予以公布,请你们依据公布目录清单严格执行,凡目录清单未涉及的收费的项目,坚决予以禁止收取。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我们举报和反映。

举报咨询电话:87030810 联系人:王宽

陕西省财政厅 发改委关于公布全省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陕财办税【2020】10号)2020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