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杨凌示范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方案》(杨管财发〔2023〕145号)开展本次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会计监督检查单位(10家)
1、杨凌示范区高新幼儿园
2、杨凌示范区高新第四小学
3、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4、杨凌示范区医院
5、杨凌示范区烟草局
6、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杨凌示范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8、杨凌示范区消防队
9、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0、陕西嘉禾药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及重点
1.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最新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
2.检查重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执行、单位内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纪业务、编报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
3.检查年度。2022年1月至12月,必要时延伸检查以前年度。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提供全面的财务资料以及必要的办公条件,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2、检查组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和检查纪律,并接受被查单位监督。
3、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网站予以公开。
四、联系方式
会计监督检查联系人:王宽电话:029-87030810
地址: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436室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