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综〔2017〕4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综〔2016〕77号)要求,现将省委组织部等36个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予以公布。
省委组织部等36个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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