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制,提高保险机构服务水平,促进杨凌示范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金〔2021〕2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检查机制(实行)的通知》(陕财办金〔2023〕11号)等文件,现就杨凌示范区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第三方机构服务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制定杨凌示范区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
2、完成杨凌示范区202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并于2024年9月18日前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3、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信息和数据,通过量化测评,综合评价各保险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农险工作开展情况,对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4、作为遴选代理机构,组织完成杨凌示范区2024-2026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制定遴选工作方案、编制遴选文件及公告、组织遴选评审等全流程工作。
5、其他示范区安排的农险相关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最高限价:10万元。
(四)采购需求:1家。
(五)采购方式:询价。
拟投标供应商如需到我单位咨询了解具体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请及时电话联系。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具体工作人员需有2年以上政策性农险相关工作经验并参与过政策性农险类经纪顾问、招标代理或绩效考核评价项目);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询报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审办法
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一同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询报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格式参见附件),报价单必须包含质量保证相关内容的情况;
5、针对本次杨凌示范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考核、承保机构遴选设计的方案内容;
6、相关资质类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7、拟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及资历介绍;
8、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7时;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9时;
3、开标地点:杨凌示范区财政局(政务大厦436室);
4、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地址:政务大厦436室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六、联系方式
罗雨佳 电话:029-87036961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
询价报价表
农业保险绩效考核方案及报告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交付期 | |
杨凌示范区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经纪顾问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 |||
合计(大写) |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注:1.费用填写阿拉伯数字,“合计(大写)”栏填写大写报价金额。
2.本次报价及最高限价仅针对农业保险绩效考核评价及其他经纪顾问咨询服务,承保机构遴选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由第三方机构向遴选确定的中标单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