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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编制2014年本级部门预算的要求,我区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细化预算编制,规范支出行为,为预算执行、预算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各单位切实做好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要使用统一的部门预算软件,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程序进行,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要确保年初预算各项数据的准确、可靠、真实、完整。预算编制说明要内容翔实,文字简练,表述清楚到位。绩效评价目标要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具体要求如下:
        1、2014年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为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人均2.4万元,局属事业单位人均0.5万元,各单位在填基本支出表时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将公用支出分配到各经济科目,201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不得超过2013年年初预算,部门预算一旦定下来科目之间原则上不能调整,如需调整,需报给财政部门,审批后才能予以调整。
       2、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公务员50%津贴、第13月工资、取暖费、降温费、工会会费、社保配套和公积金配套共计9部分,各单位以2013年数字为准填报2014年人员支出。
      3、项目支出表按照实际需要填写,2013年实施的项目正常填写,新增项目要在编表说明中详细介绍,项目支出也要按照经济科目填表,尤其是三公经费必须有年初预算;凡申请专项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要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目标将作为进行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及目标填报指南附后)。
      4、各单位电子数据与纸质数据按时间要求一并上报,上报内容包括部门预算数据、编表说明、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主体作用,编制人员自己首先要读懂部门预算中相关指标,并将信息准确、无误的汇报给局领导,让领导对本部门的年初预算有清楚的了解,上报前编制人员要给领导汇报清楚年初预算的所有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的分配必须告知领导,纸质部门预算上报必须要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二)各部门将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和绩效评价目标一并报示范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审核。各科室主要审核以下几点:一是各单位人员支出9项内容要全部包括;二是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不能超过2013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要按照经济科目进行分类,特别是三公经费必须有年初预算;三新增项目在编报说明中要有详细说明;四是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专项支出要随部门预算上报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申报表要达到目标明确,指标量化的要求,如果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在“一下”中要明确指出,并全部退回,单位在“二上”中要予以改正。
       (三)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的预算都要公开,公开的主体是各单位。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明细表、三公经费明细表以及相关说明。本级部门预算批复15个工作日内,各部门要将公开内容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按统一要求客观、真实地向社会公开。
       二、时间安排
      2014年部门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编制:
    (一)12月5日前,各部门单位完成部门预算数据“一上”工作,纸质和电子数据、预算编报说明和绩效评价目标一并上报。
    (二)12月15日前,财政局根据人员支出核定情况、公用经费定额调整情况以及单位项目支出审核情况下达“一下”控制数,各部门单位根据 “一下”控制数及部门预算项目建议,修改调整“二上”数据。
    (三)12月20日前,各部门单位上报预算“二上”数据。财政局于12月底前完成对部门预算“二上”数据的审核工作。
    (四)12月底前,示范区财政局结合部门预算“二上”数据的审核情况,编制完成示范区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汇总形成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并按规定向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报告审议。
    (五)示范区财政局根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管委会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草案,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示范区各部门预算(“二下”)。各部门按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